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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债券容易发行么?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添加时间:2023年2月15日 来源: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http://www.szgqdpls.com/

  张茜律师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关于公司债券容易发行么?

公司债券,这个是公司根据法定的程序依法向市场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也是一个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将债券发行到市场上给人们购买,购买人就是债券的持有人,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就形成了一种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公司债券容易发行么

一、公司债券容易发行么

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

股东大会就发行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4、募集资金用途;

5、决议的有效期;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7、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2、债券利率;

3、债券期限;

4、担保事项;

5、回售条款;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

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股东大会就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项至第项规定的事项;

2、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3、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限;

4、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或行权日。

关于发行优先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应当就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其确定原则;

4、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包括: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

5、回购条款,包括回购的条件、期间、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等;

6、募集资金用途;

7、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合同;

8、决议的有效期;

9、公司章程关于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等相关政策条款的修订方案;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1、其他事项。

上述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发行优先股的,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向公司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优先股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章的相关规定[1]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公司债券 英语为:corporate bond。亦为:公司债。私人公司或公众公司举借债务时使用的工具。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公司债券基本概述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上述表述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与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真正从理论上理解公司债券概念,还必须进行以下分析:

2、公司债券实质

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 “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公司债券容易发行么,这个根据具体的情况有不同的状况,毕竟债券是一个公司的债务表现出来的一种产物,虽说是国家规定发行的,并且买债券的人如果收益的话也会很可观,但是风险还是存在的,所以发行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难。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对外发行债券来实现融资目的。发行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法定程序的,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毕竟对于公司而言,发行债券是件大事。那么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部门是哪个现在就由给大家介绍下吧。

一、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部门

《公司法》第16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03条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股东会的法定职权。发行债券乃公司在经营上的重大投资举措,必须由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而董事会只是制订具体方案。因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故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公司法》第66条就此也作了规定。

同时,《公司法》第163条第3款还规定,决议或决定作出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二、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公司债券不管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而言,还是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对于发行人而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向社会投资者出售信用、增加负债的重大社会融资行为,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公司决策机构,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得擅自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由于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到社会重大信用,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监管机构登记、注册,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两层含义:

1、需经公司决策层,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

2、需经政府监管部门同意。

政府监管部门在同意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查过程中,还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在信用评级、财务审计、法律认证、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由此可见,公司发行债券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经董事会制定方案,由股东会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然后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发行债券。这里的经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只要满足三分之二股东通过即可。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债券,还要由国家相关部门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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